jì|zhài

基本解释

详细解释

康熙字典

说文解字

  • 拼音
    jì|zhài
  • 部首
    示部
  • 总笔画
    11画
  • 外部笔画
    6画
  • 五笔
    WFIU
  • 仓颉
    BOMMF
  • 郑码
    RSBK
  • 电码
    4385
  • 四角
    27901
基本解释

基本字义

祭 jì|zhài

1、 对死者表示追悼、敬意的仪式祭奠。祭礼。祭灵。祭典。祭扫。

2、 供奉鬼神或祖先祭祖。祭天。祭祀。祭灶。

3、 使用(法宝)祭起一件法宝。

4、 姓。

统一码

祭字UNICODE编码U+796D,10进制: 31085,UTF-32: 000031085。。 祭字收录于常用字 现通表 标准字体

汉英互译

hold a memorial ceremony for、offer sacrifice to、wield

造字法

会意:从、从示

English

sacrifice to,worship

详细解释

基本字义

[[jì]]

〈动〉

(1) 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左边是牲肉;左边是“又”(手);中间象祭桌。表示以手持肉祭祀神灵。古人杀牲,一是为自己吃,再就是常把牲肉放在祭台上,“祭”字就是有酒肉的祭祀,即牲祭。本义:祭祀)

(2) 同本义 [obit;offer a sacrifice]

祭,祀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
祭之为言索也。——《说苑·权谋》

祭者,荐其时也,荐其敬也,荐其美也,非享味也。——《谷梁传·成公十七年》

无牲而祭曰荐,荐而加牲曰祭。——《公羊传·桓公八年》注

祭者,所以追养继孝也。——《礼记·祭统》

祭于公,不宿肉。祭肉不出三日。——《论语·乡党》

以灵鼓鼓社祭。——《周礼·地官》

(3) 又如:公祭死难烈士;主祭;陪祭;祭扫(祭祀并扫墓)

(4) 使用,旧小说中谓用咒语施放神秘武器 [wield]。如:祭起一件法宝来

(5) 另见 [[zhài]]

康熙字典

祭【午集下】【示部】 康熙筆画:11画,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子例切,音霽。《說文》祭祀也。从示,右手持肉。

《尚書·大傳》祭之言察也。察者,至也,言人事至於神也。

《孝經·士章疏》祭者,際也,人神相接,故曰際也。詳見《禮·記祭法祭統祭義》諸篇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側界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側賣切,音債。周大夫邑名。

姓,周公子祭伯,其後爲氏。

说文解字

说文解字

祭【卷一】【示部】

祭祀也。从示,以手持肉。子例切

说文解字注

祭祀也。統言則祭祀不別也。从示。{[382F]}手持肉。此合三字{[3479]}意也。子例切。十五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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